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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节(1 / 2)





  他的口气完全是意料之中的平静,苗伊不觉咬了下牙,有你呢!你怎么不早说?要早说你是cne总工,早说翻译社肯定有人认识你,我才不会傻到这种地步找你假婚!

  “苗儿?是不是有事儿?”听筒那边只有小丫头轻轻的气息,南嘉树都可以想得到她抿着唇欲言又止的小样子,皱了眉,“有人为难你了?”

  “嗯,没有。不过,我们组长……是个女人。”

  “是吗?谁啊?”

  “殷倩。”

  “谁??”

  “殷倩。殷切的殷,倩影的倩。”

  “艹!”

  ……

  五点下班,苗伊关了电脑转身就进了楼梯间,匆忙得连桌上的巧克力都忘了收起来。

  并不是想躲什么,只是今天接受了太多信息,她需要时间来消化处理一下。一路骑车到菜市场,外婆昨天就说想吃炒面,可她惦记着今天小叔叔能不能真的出现,没心思做,只给老人煮了粥了事。

  买了新鲜的绿豆芽、胡萝卜、青葱、韭黄,还有几只香菇,回到家洗手和面,顺便烧了汤锅热水。手擀切面,刀快,粗细正好。起油锅,炒得红绿相间。外婆嘴馋,可是晚上不想给她吃红肉,只切了一点鸡丝进去调鲜味,鸡汤勾芡,炒得软软的。

  先给外婆盛了吃,苗伊随后又麻利地做了个蛋皮紫菜汤,香喷喷地端上饭桌。

  外婆边津津有味地吃着,边看一个破案纪实片,很惬意。苗伊看她没注意,悄悄把新手机搁在碗边,瞄着微信。

  苗伊从不玩朋友圈,并不是不想看人家晒,只是没时间,而且以前的手机运行太慢,打开微信都要好久,就是小叔叔说的:触得动么?

  但是她是有微信的,需要微信转账,而且社里有工作微信群,虽然重要工作信息并不允许在群里传播,但是还是要每个人都加入。

  同事之间每天相处,按说下班是该烦了,可是现代社会工作占了一个人生活的绝大部分,反倒成了最活跃的群。她们科室年轻人多,吃个饭、喝个茶都有人发照片,更何况是结婚这么大的事。

  下午有同事拍了那盒巧克力放在了群里,眼馋出外勤的同事。傍晚,外勤的收了工,群里就爆了。再加上有人添油加醋描述新郎的样子,另外还有人负责脑补迷你小青梅和大竹马的故事,勾得外勤那帮人嗷嗷叫,不停地@她,要看照片。

  苗伊知道这件事之所以八卦价值这么高就是因为自己平常太闷了,物极必反,现在只好给大家娱乐。

  以前手机慢,她几乎从不出现,躲得心安理得,现在,新手机很漂亮,不停地带着她的名字刷屏,看得人眼晕。苗伊看了一会儿,干脆关了提醒,低头把面条拔拉进嘴里。

  其实,她人虽然闷,可是跟同事关系都还好,藏着照片不发不是因为矫情、怕人说假,是因为……群里有组长。

  殷倩。

  翻译社高薪聘请的海归派,是她的领导、前辈、师姐。苗伊经常在大脑累到不能思考的时候,看着优雅、从容的组长,除了羡慕,连渴望都没有。

  她们就像栖息在同一片湖里的野鸭子和白天鹅,即便在需要的时候都可以飞起来,她也绝对飞不成组长那样美丽的姿态,飞不到她那样的高度。

  一天前,打死苗伊也不会相信她能跟组长交集在一个男人身上。

  “艹!”

  这是小叔叔听到她名字后的第一反应,声音很轻,下意识的。

  做文字工作,苗伊的专业训练就是捕捉每一个字在不同情境下的不同意义,尤其是带着语气单独出现。这个字,简直从神态到底气,从心理到生理,贯穿了个透,淋漓尽致地体现着他最直观的感觉。

  一定是“艹”了过去,重逢这件事才“艹”了现在。

  他倒说得简单:“没事儿,就是前女友儿。”京腔,随意得字和字之间都含混不清。

  苗伊问:“分手的时候你很过分吗?”这直接关系到她是不是从此要在社里夹着尾巴做人。

  “是她踹的我。”

  这一次,咬字很清楚,磁性的声音带着笑意和他惯有的洒脱。苗伊听着匪夷所思,她见过组长外国老公的照片,是做传媒的,虽然个子也很高,可是清瘦有型、斯文多了,和自带磁场、乍着膀子的小叔叔比起来,不同的不只是那张脸和气质,完全就是两种人。

  气质与生俱来,看了小叔叔的简历,苗伊甚至觉得他不是因为做了总工才这么帅,而是总工这个职位有了南嘉树,才从技术权威变得拉风无比、嚣张起来。

  组长甩他一定是类型不对,虽然还是不太能说得过去,不过苗伊心里总算安稳点,小叔叔惯常犯桃花,只要他不渣,被别人渣一下,那没关系。

  苗伊又问:“我们的……咳,恋爱,我能说在什么时候?”

  他答:“你十八岁成人后,随便说。”

  噗!

  这个字也淋漓尽致地表达了苗伊的感觉:哼,我成人都快五年了,你空窗了这么久啊?是到火星上做项目了吗?

  虽然不大可能,但是,小叔叔一心想帮她弄到房子,这一点应该是可以确定的。所以,苗伊决定作死大胆地相信他。

  第11章 不能猝死

  祖孙二人吃完饭,苗伊收拾了碗筷到厨房,边洗碗边琢磨,既然小叔叔说她成年以后他都ok,那现在可以开始演练“恋爱史”,为明天应付钱笑笑她们做准备了。

  随着水声,记忆也开了闸,才发现幼年那段画面还挺清晰的。原来小叔叔带她去过那么多地方,而且都是桃圃比较适合约会的地方。

  不骑自行车的时候,从来都牵着手,怕丢。不管多热的天,握得手心都是汗,黏黏的。

  想起求婚的时候被他握着,感觉很不一样,虽然手都很大,可没有以前那么用力,也没有汗,很暖和。

  当然,也想起了一些比较窘的事。比如好容易南方有雪,他兴奋地用木板做了雪橇,把她放上去,从坡上推下来,然后她这个棉花球子就打着滚地骨碌了好远,很壮观。

  再有,唯一那一次,自己胡搅蛮缠,惹急了他,屁股上挨了他一巴掌。她声嘶力竭地哭,哭恼了,惊动了舅舅和他家阿姨,他被狠狠骂了一顿,好几天都不许再来带孩子。

  后来还是苗伊腆着脸跑到平台上去哄他,他也就勉强接受了,毕竟,没有小灯泡,他还怎么跟女生约会?当然,这个就不要作为细节了。苗伊笑笑。